洁净与空调技术》杂志广告刊登暂行办法
广告概况
本刊广告版面包括:封面、封面折页、封二、封三、封底、前插彩色、后插彩色、中插彩色、中插彩色折页、黑白广告。
广告版面预订
1.经双方协商,约定广告版面、刊登次数、付款方式等事项。
2.广告客户出具经营资格证明(原件或经原出证部门签章的复印件):
① 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提交本单位的证明;
③ 全国性公司、三资企业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交验《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⑤ 广告中提及的代理商、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提交代理及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
⑥ 因特网站提交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⑦ 外国公司提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签订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共同遵守。
广告内容审查
1.广告内容必须经本刊审查通过后,方可予以刊登;本刊有权要求客户对不恰当的广告内容进行修改,有权拒绝刊登不符合要求的广告。
2.广告内容和表达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规定。
3.广告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中国地图、国旗、国徽,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唯一、顶级”等词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
4.广告中标明产品质量标准、获奖、优质产品称号、专利(注明专利号及专利类型)、注册商标、认证等情况,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广告中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提供相应证明出处。
广告的提交、更改、更换和撤销
1.广告稿件(彩色广告提交四色片,黑白广告提交图片和文字及电子文件)请于截稿日期前寄(送)至本刊广告部。
2.广告的更改、更换,均需在当期广告截稿日期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并沿用其原有广告稿。
3.广告客户由于各种原因要求撤销广告,须在当期广告截稿前通知本刊,逾期不予办理,要求必须撤销的,则不予退还改版广告费。
注意事项
遇以下情况办刊有权取消客户广告:
① 客户应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全;
② 广告合同未签或合同未寄回;
③ 广告内容不符合要求,且逾期未作修改;
④ 广告稿逾期未到;
⑤ 广告费逾期未到。
广告费汇入单位、帐号
收款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帐号: 0200004609003601481
请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洁净与空调技术广告费
广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编:100840
电话:(010)68207509/68207513 传真:(010)68207513
联系人:杨耀祖 电子信箱:KTJS@chinajournal.net.cn